1.目的为确保集装箱代运合同及时正确履行,规范集装箱操作流程,加强操作标准化,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顾客满意度和工作效率,编制本作业指导书。2.范围适用于集装箱运输代理分公司操作人员参与合同评审、客户维护、单据审核、单证缮制、费用录入、办理提货或订舱手续、整理业务记录等方面的工作。3.职责3.1 操作人员分为单证操作人员(以下简称“单证人员”)和外勤操作人员(以下简称“外勤人员”)。3.2 单证人员负责与销售人员共同或独自做好客户的维护工作。3.3 单证人员参与一般合同与特殊合同的评审。3.4 在操作各环节如需对外采购,由分公司授权的单证人员按《采购控制程序》要求在《合格供方名单》中选择供方进行对外采购。如需在《合格供方名单》外进行采购,相关责任人填写《采购审批表》,经分公司领导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3.5 单证人员负责审核客户委托书及其它随附单据,做到单证齐全,单单相符。3.6 单证人员负责缮制相关业务单据,办理提货和订舱手续,整理归档单票业务资料。3.7 单证人员负责按照公司的海运系统要求,及时做好费用的录入工作。3.8 外勤人员负责办理集装箱进出码头、箱站或堆场的手续。3.9 外勤人员负责办理危险品的申报手续。3.10 外勤人员负责集装箱集疏港的各环节衔接。4.操作程序4.1 出口操作程序4.1.1 单证人员收到销售人员或客户交付的下列单证后,应认真检验单证是否齐全,单单是否相符,确保业务所需单据完整、有效、正确,并将接单检验情况记录在《集装箱出口货物作业单》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单证及时向销售人员或客户提出,商讨解决措施并在作业单中做好记录。4.1.1.1 基本单证出口委托书/出口明细单/集装箱货物托运单1 份(套)报关委托书1 份商业发票1 份装箱单1 份出口合同1 份出口收汇核销单1 份4.1.1.2 对法定检验检疫的货物或客户委托检验检疫的商品,需要向检验检疫部门交验的单证:报检委托书1 份厂检单(或/和)验货确认书1 份检验检疫换证凭单1 份检验检疫部门需要的其它单证4.1.1.3 对三来一补产品或特定产品、特定出口地区的产品,需要向海关交验的单证:加工手册1 份出口许可证一式 2 份配额证明一式 2 份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4.1.1.4 对危险品,需要向海事局交验的单证: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1 份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1 份注:前述(4.1.1.2/3)所需单证根据不同货物要求有所取舍。4.1.2 订舱单证人员根据上述单据,缮制集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