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总则1
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火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火电、送变电工程 11 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建设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 型 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火电建设工程的土建工程所涉及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和建筑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
1.0.3 监督检查以抽查的方法进行
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火电工程各《大纲》中内容相同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
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4 根据工程设计文件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 也可编制对本工程监督检查实施大纲,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国测法字【2004】4 号《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国电电源【2002】49 号《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01】218 号《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国电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