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突发事件应急规范 (一)消防预案 为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或发生时的扩大蔓延,酒店设消防总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酒店消控中心
总指挥由总经理或夜间值班经理担任
如果发生火灾,总指挥对火灾事故有直接指挥、下达命令、组织抢救的权力
其处理规范如下: 1
任何人在酒店发现异味、烟火、不正常热度等火险,都有责任及时报警,视火情报警
按以下办法处理: 1) 发现火情打店内报警电话,及时告知消控中心
报警时要讲清起火的具体地点,燃烧何物,火势大小,报警人的姓名
2) 如有可能应先灭火,然后报消控中心,并保护好现场
如火情不允许,应立即打碎墙上的报警装置报警,同时拿上本区域的轻便灭火器进行自救灭火
3) 发现火情时绝对不能高喊“着火了”
如果火势较大,必须迅速报告酒店总指挥决定
消防控制中心接到报警器报警,或电话报警后,应立即通知房务部经理携带万能钥匙赶到现场,同时副总经理带领保安主管携带对讲机赶到现场
确认火情是否存在,同时应携带近处可取的轻便灭火器、做好灭火准备
确认火情应注意:不要草率开门,如无温度可开门后察看;如温度较高,已可确认内有火情
此时如房间内有客人,应先设法救人,如没有人,应做好灭火准备后再开门扑救
开门时不要将脸正对开门处
火情通报 1) 消防控制中心立即通知总机,告之火情确认,然后由总机按程序进行操作
副总经理带领保安主管携带对讲机、应急灯赶到现场协助指挥人员工作
2) 总机按以下顺序迅速通知有关部门: 一级火情:出事部门、房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或值班经理
二级火情:总经理、(值班经理)、副总经理、房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及各分部门、着火部门及其他部门
领导指挥机构
发生火灾时迅速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灭火自救工作
小组成员: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值班经理、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工程部经理、房务部经理、餐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