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博士研究生教育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为: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实事求是、不断追求新知、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组织解决理论或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成果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外文资料,具有撰写学术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年限 1、脱产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2、在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3,对于提前达到培养目标、成绩突出并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博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允许提前答辩并申请学位;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研究生院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具体事宜详见吉林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有关规定)
没有提出延长报告或申请延长期满仍未完成博士论文答辩者,均按结业处理
三、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至少应取得 16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 12 学分
博士生学位考试课程应包括: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对文科类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开设“马克思主义与当代思潮”课程,对理工农医类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开设“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
学时:课内 40 学时 学分:2 学分
2,外国语第一外国语(英、日、俄、德、法等)的教学分为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两部分
基础外语的课堂教学由研究生培养处安排在第一学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