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煤矿监察信息第 5 期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综合办公室 2006 年 2 月 10 日我市召开煤矿节后复工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2006 年 2月 8 日,北京市 安 全 生 产监 督 管 理 局( 北 京 煤 矿安 全 监 察 分局 ) 组 织 召开我市煤矿节后复工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会议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副局长李建伟主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传达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
5 视频会”精神,对本市煤矿节后复工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贾太保副局长在部署煤矿节后复工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时,再次强调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并明确提出了“六个不准复工”:一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不准复工
二是没有配备安全督导员的煤矿不准复工;三是没有配备技术人员的煤矿不准复工;四是没有对职工进行培训的煤矿不准复工;五是未建立健全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煤矿不准复工;六是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煤矿不准复工
同时还强调,要进一步巩固煤矿整顿关闭成果,小煤矿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井口,严禁非法生产
否则,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对该煤矿依法予以关闭
李建伟副局长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各煤矿企业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要能够保证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必须要做到:一、进一步加强通风工作,煤矿负责人、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检查,确认通风符合要求后才能复工
二、加强巷道维修,认真检查巷道支架、顶板等情况,对巷道失修严重、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处理的,不准复工
三、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重点对提升斜坡的安全设施、动力配电设备等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李建伟副局长指出,去年我市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安全状况成效显著
尤其是关闭非法矿井 83个,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