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综合预案第一章 总则1
1 编制目的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应对突发事故、事件,将突发事故、事件的人员、财产和环境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经营部正常经营和持续有效、较快协调发展,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1 号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5 号令,2012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件》(国务院令第 493 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7 号,200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03 年第 1 号2012 年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009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16 号发布)《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29639-20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第 33次会议 2007 年 9 月 28 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安监调查字〔2007〕201 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2011 年 3 月 25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1 年 6 月 1日起施行)《企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