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酒 店 行 业 协 会章 程(2006 年 5 月 29 日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广东酒店行业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广东酒店行业协会,英文名称为Guangdong Hotel & Lodging Association(简称 GH&LA)。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广东省内的酒店、饭店、宾馆、酒楼和地方饭店协会、饭店管理集团(公司)、大学旅游院系、饭店用品供应商(以下简称:酒店)等相关单位,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结成的全省酒店行业性协会,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代表和维护广东省酒店行业的共同利益,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在政府与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酒店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社团管理机关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接受广东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第五条 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广东省广州市。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七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为行业和会员提供服务,反映行业和会员诉求,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根据需要从事下列活动:(一)组织酒店市场开拓,发布市场信息,编辑酒店专业刊物,开展酒店行业调查、评估论证、培训、咨询、展览展销等服务,开展国内、国际相关考察交流活动;(二)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三)代表酒店行业内相关经济组织提出相关调查或者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请,协助政府及其部门完成相关调查,组织协调酒店行业企业参与相应的国际应诉活动;(四)接受与酒店行业利益有关的政策的论证咨询,提出相关建议,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五)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提出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六)参与酒店行业标准的论证,建立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的机制;(七)加强会员和行业自律,依法开展行业发牌认证、评优评奖,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八)组织会员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旅游业和酒店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九)开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业务,承办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会 员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为本行业的经济组织和社团单位,本会接纳团体会员,不接纳个人会员。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