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来源 : 质量安全处 发布时间:**年**月**日 [关闭] **省 建 设 厅 文 件建管〔2006〕385 号 关于印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建委: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管理,规范参与检测活动各方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 141 号令),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已经省政府法制办前置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附件:**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简称质量检测活动),包括检测机构和非检测机构的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检测机构的质量检测活动是指:对工程成品、半成品质量性能的抽样检测(鉴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取样检测(鉴定)。非检测机构的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包括:1、企业试验活动:指建筑业企业试验室依据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对本企业施工的入场原材料、设备、半成品的质量参数进行验证性试验以及对其施工或生产的工程半成品、成品进行检测的活动;2、监理单位的试验活动:指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在平行检验时利用一定的检测手段,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的检测活动。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及检测试验能力评估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担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第五条 检测机构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应取得相应的资质。 第二章 检测机构资质管理第六条 检测机构资质按其检测能力和业务范围,分为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专项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相应类别的资质标准和业务范围见附件一、二。第七条 检测机构申请资质应提交下列资料:(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二)工商营业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