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转让协议编号:协议人: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有关事宜,经双方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基本情况甲方陈述: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位于_省 XX 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所有制形式:,注册资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编号:,为甲方全额出资设立,依法享有全部举办者(出资)权益,即享有全部所有者权益
第二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物为甲方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全部举办者(出资)权益,即 100%的所有者权益转让给乙方,乙方完全收购该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
同时,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现有全部资产,包括现有设施、设备、医疗器械、药品、针剂疫苗、家具、电脑2/9等(详见附件《盘点确认清单》)及转让交割后的医保刷卡收益、公卫拨款的归属权
双方约定:1、年月日(含当日)前的营业收益归甲方所有,之后归乙方所有
2、年_月_日(含当日)前的医保刷卡收益归甲方所有,之后归乙方所有
3、年_月_日(含当日)前的公卫拨款归甲方所有,之后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披露与核实甲方于本协议签订日内向乙方披露并提供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以下信息资料(查档或复印件),以供乙方核实:1、文书证照及档案资料,包括:设立批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正副本、《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验资报告及档案(查档件)
2、原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产权证明及租金、押金、相关费用支付凭据,水、电、气、通讯网络业务凭据及费用单据,医疗废弃物处理合同及费用单据
3、员工名册及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