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规划方案的实施是一个长期的建设过程,规划实施的不同阶段、不同区域对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会有较大的差别。因此,规划环评阶段进行的预测和分析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跟踪评价是应对规划不确定性的有效手段之一,是指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对规划已经及正在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实地的监测、分析和评价的过程,用以检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以及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改进意见,以及规划方案修订或终止其实施的建议。本环评跟踪评价方案包括如下内容:11.1 组织形式11.1.1 设置环境管理机构应建立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的环境管理机构,作为具体监督和实施环境管理的机构配备专职的环境管理人员,在加工区管委会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领导下,处理区内环境保护日常管理事务,并接受上级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环境管理机构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2) 按规划环评要求负责落实本规划项目环保设施的配套建设、监督管理,配合环保主管部门的验收工作。(3) 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并委托有资质和能力的机构实施。(4) 负责区域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应急体系。(5) 监督规划具体项目建设环保审批程序执行情况及“三同时”的落实情况,配合环保主管部门对其的监督检查。(6) 负责与各级环保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工作,并接受其监督和指导。(7) 建立环保信息网络,负责各类环保资料的统计、整理和归档工作。(8) 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和环保技术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自身和当地居民的环保意识及责任感。11.1.2 环境管理内容(1) 环境综合管理① 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同时组织督促区内的各企业贯彻实施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法令、条例。② 制定加工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划方案实施初期,由加工区环境管理机构(浦城县永兴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制定区内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并在规划实施的不同阶段,结合不同区域的建设特点对管理办法进行及时修改及完善。③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加工区一旦发生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必须按预先拟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事后由加工区专职环境管理机构及加工区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污染事故和纠纷,并向加工区管委会负责人提交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④环境信息公开对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