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控制作业指导书1.目的为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3. 依据文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管理程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测和监控管理程序》《环境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GB3096T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12523-19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4. 管理程序4.1 噪声申报登记工程开工前 15 日,应到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进行噪声排放登记4.2 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如下表:等效声级 Leq[dB(A)]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噪声限值昼间夜间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冲气钻等7555打桩各种打桩机、振捣棒、混凝土罐车等85禁止施工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罐车、地泵、汽车泵、振捣棒、电锯、支拆模板、模板修理、拾拆脚手架、外用电梯等7055装修吊车、升降机、外用电梯、拆脚手架、石材切割、电锯等6555备注6:00—22:00 为昼间 22:00—6:00 为夜间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施工时间应安排在 6:00~22:00 进行,当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连续作业或进行夜间施工时,要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得到社区的认可和谅解。4.3 噪声控制措施4.3.1 土石方阶段噪声控制措施:4.3.1.1 土石方施工前,施工场界围墙应全部建设完毕;4.3.1.2 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操作人员需经过环境教育;4.3.1.3 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机装载量,严禁超负荷运转;4.3.1.4 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4.3.2 打桩阶段噪声控制措施:4.3.2.1 禁止夜间使用打桩机;4.3.2.2 护坡桩为混凝土灌注桩时,其控制措施同结构阶段混凝土浇筑噪声控制措施;4.3.3 结构阶段噪声控制措施:4.3.3.1 机械噪声排放控制:在正常使用下,易产生噪声超限的加工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等,采取封闭的原则控制噪声的扩散。封闭材料应选择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其设置条件、规模视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同时选择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在有噪声的封闭作业环境下,要为操作工人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对讲机、耳脉等,并做到每人一套。4.3.3.2 运输车辆噪声排放控制:车辆噪声采取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4.3.3.3 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模板、脚手架支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