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修缮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1条工程名称、工程地点1
1 工程名称:1
2 工程地点:第2条承包范围、承包方式2
1 承包范围:工程范围包括地基和水泥砖, 项目所有围墙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3条合同价款3
1 本合同总价:元,(大写):
2 本合同价款包括施工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人工、包机械、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措施费、包施工用水用电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费、可能发生的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等施工中须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管理费、利润等全部费用
第 4 条工期4
1 工期: 15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施工进度,工期不予顺延
3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连续停工 8 小时以上,经甲方审核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工期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窝工、停工损失
第5条工程变更根据工程需要,甲方下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乙方不得拒收,并严格按照变更要求进行施工
若增加工程施工量,工程费用另外计算
第6条竣工结算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工程进度进行结算
第7条付款方式7
1 乙方向甲方提供账号,甲方以银行电汇的方式进行结算
2 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3 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提供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8条甲方工作8
1 开工前 3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配合、协调工作
2 指派土建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