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最新资料 ,Word 版,可自由编辑!】前言1985 年前建机院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单纯地从事科研设计,1985 年建机院作为某部的4 个试点单位之一,开始进行科技体制改革。1992 年组建院级产业实体──中联某机械产业公司并进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以后的发展中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并形成了以砼机械、起重机械、城建环卫机械及机电工程技术四大类产业体系数十个产品品种的产业规模。改革之初,建机院靠100 多万元事业费和200 多万元技术转让收入维持简单的科研投入和全院500 多人的生计,在不断地探索和改革之中,经过10 余年的艰苦奋斗,建机院逐步完成了应用类科研院所体制企业化改革的目标,国有资产增值不断增值,国有资产净值目前已经超过5 亿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8 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成果转化法》、《公司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和《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某机械研究院整体改制和并购重组浦沅集团有限公司总体方案批复》(湘政办函〔2003〕98 号)总体精神和基本原则制订本次员工股份奖励分配方案。第一章总则1.1 股份奖励目的第一条体现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第二条认可改革以来建机院员工对国有资产增值的历史贡献,并且进一步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出更大努力。1.2 股份奖励原则第三条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第四条岗位区别原则,由于各岗位职责、重要性不同,股份奖励比例要拉开差距,体现岗位之间的相对价值;第五条承认历史,注重未来,立足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不但是对过去贡献的承认,更注重对未来的激励约束。第二章股份奖励总额第六条股份奖励总额为某机械研究院近五年国有资产增值总额的10% 第三章分配资格确定及层级划分3.1 参与分配资格确定第七条某机械研究院本次增值收益分配只限于在2003 年 6 月 30 日前人事档案关系在建机院人员(包括人事档案关系在建机院的建机院控股、参股公司及中标公司)和建机院同意正在办理人事档案关系调入手续的员工,在此资格条件下具体包括:所有上岗员工离退休、病退、内退员工下岗员工工残病休及病休人员公派学习人员下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