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流程一、 推销进岀口商要将产品打进国际市场,必须先开拓市场,寻找合适的交易对象。可以通过寄送业务推广函电 (Sale Letter) 或在计算机网络、国外杂志、报刊上刊登产品广告来推销自己,同时也可通过参加商展、实地到国外考察等途径来寻找交易对象,增进贸易机会。二、 询盘又称为询价。进口商收到岀口商的业务推广函电或看到广告后,根据自己的需要,对有意进一步洽商的出口商予以询盘 (Inquiry) ,以期达成交易。三、 发盘又称为报价。岀口商按买主来函要求,先向供货的工厂询盘,然后计算岀口报价回函给进口商。这期间可能需要函电多次往返接洽,最后得到关于价格条款的一致意见。四、 签订合同国外买主与出口商经一番讨价还价后,就各项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正式签订外销合同(Contract 或Agreement) 。外销合同可以由岀口商起草,也可以由进口商起草,注意起草与确认合同时双方都需填写预算表。五、 领核销单为保证企业严格按照正常贸易活动的外汇需要来使用外汇,杜绝各种形式的套汇、逃汇、骗汇等违法犯罪行为,我国规定企业对外付汇要通过国家审核,实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时,进口商须在开证前到外汇指定银行领取《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代申报单 ) 》,凭以办理进口付汇手续;其他结算方式下则在付款前领此单。六、 申请开信用证进口商填妥付汇核销单后,再开具《不可撤销信用证开证申请书》(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Application) ,向其有往来的外汇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七、 开信用证开证银行接受申请并根据申请书开立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 L/C) ,经返还进口商确认后,将信用证寄给岀口地银行 ( 在岀口国称通知银行 ) ,请其代为转送给岀口商。八、 通知信用证出口地银行填妥《信用证通知书》(Notification of Documentary Credit) ,将信用证通知出口商。九、 接受信用证岀口商收到通知银行送来的信用证后,经审核无误,接受信用证,即可开始备货、装船等事宜。如信用证有误,可要求进口商修改。十、指定船公司在 CIF 或 CFR 术语下,出口商一边备货,一边还要寻找合适的船公司,以提前做好装运准备;在FOB术语下,此步骤则应由进口商完成。十 ^一、订舱确定好船公司后,出口商即应根据相应的船期,配合装运期限进行订舱,经船公司接受后发给配舱通知,凭以填制其他单据,办理岀口报关及装运手续。十二、申请检验出口商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填写《出境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