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设计合同篇一:基坑支护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 程 名 称:工 程 地 点:合 同 编 号: 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设计人:签 订 日 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基坑支护设计,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设计范围:3.其他(主要技术要求) :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符合安全及应急措施、 安全检测等有关要求,同时经济、 技术先进、合理和便于施工等
第二条设计依据1.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XX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XX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XX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XX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XX0-XX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XX 《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96-97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XX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XX 其它相应国家及地方规范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文件
第三条项目进度及成果提交1.乙方应按下述约定开展设计工作并提交设计成果:设计总用时:个日历天;即业主提供设计所需相关资料后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并经专家评审通过
设计成果:施工图拾份及计算书肆份,及施工图纸、计算书子版文件贰份
2.设计成果的确认以甲方签署的《成果验收证明》为准
3.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设计成果
甲方如需增加设计成果文件数量,由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