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行业数据集中备份接口规范》修订对照表序号修改点修订前修订后1 规范名称《开放式基金TA 数据集中备份接口规范(TXT)》《基金行业数据集中备份接口规范》2 新增章节新增“数据报送机制”章节
注意:报送频度需要单独发文通知
3 新增章节在“文件汇总数据项”章节,新增“基金TA 参数( T1)”、“基金运作信息(T2)”、“跨境基金计税参数(G1)”三个小节
“基金TA 参数”主要描述基金产品的静态属性,包括一只产品可能具备的多个代码、产品注册国家和销售国家(是否跨境销售)等;“基金运作信息”主要描述基金的动态属性,包括基金净值等;“跨境基金计税参数”仅用于跨境销售的公募基金产品,该部分数据内容用于生产,基金参与人要严格保证准确性
4 接口文件名仅含公募基金增量报送将公募、私募文件名区分开;并将全量、增量文件名区分开
5 业务代码新增 114 业务代码:表示全量账户资料核对6 文件格式将文件头中“文件创建人”修改为18 位长度
“记录数”由8 位修改为 16 位长度,以便于文件容纳超过1 亿条数据记录7 账户业务1)个人 / 机构标志:增加了“产品”的类别
2) 证件类型: 对个人, 扩充了数据字典; 对产品, 注解为“产品证件类型 1-营业执照, 8- 其它,9- 登记证书, A- 批文” ,同时增加开户证件业务要求
机构证件类型中”技术监督局代码“改为“组织机构代码证”
3)新增:投资者类型、投资者产品代码、投资者国籍字段,其中投资者类型( 对应《基金行业数据交换协议》中“325 InstitutionType 机构类型” ) 必填
“投资者产品代码”注解:对开户业务,投资者为公募基金产品或基金业协会备案产品时必填,填写行业编码中心分配的编码或协会备案产品编码
4) 扩长“投资人户名、销售人代码、对方销售人代码、通讯地址、法人代表身份证件代码、经办人证件号码”字段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