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检查验收项目表现场验收时,检查人员须严格标对检查项目进行验收,并当场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定。结果评定:现场验收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评定为验收合格;现场验收结果重点项目(带* )有 1 项不合格,普通项目有3 项不合格的,不能通过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重点项目共9 项,一般项目共12 项)。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应当场下达现场验收不合格通知书,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进行整改,并在15 天之内提交复查申请。项目验收标准验收情况第一部分制度与管理1*药店必须制定有关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内容应包括:(1)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2)药品购进的管理规定;(3)药品验收的管理规定;(4)药品储存的管理规定;(5)药品陈列的管理规定;(6)药品养护的管理规定;(7)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的规定;(8)药品销售管理的规定;(9)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10 )拆零药品的管理规定;(11)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的规定;(12 )质量信息管理的规定;(13)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 (14 )药品效期管理的规定;(15)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16)各项卫生管理制度;(17)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规定;( 18)服务质量的管理规定;(19)中药饮片购、销、存管理规定等2 药店应按规定建立药品质量管理档案(表格),内容包括:(1)员工健康检查档案; (2)员工培训档案; (3)药品质量档案;(4)药品养护档案; (5)供货方档案; (6)计量器具管理档案;(7)首营企业审批表; (8)首营品种审批表;(9)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10 )药品质量信息汇总表;(11)药品质量问题追踪表; (12 )近效期药品催销表;(1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等3*企业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质量管理记录,内容包括:(1) 药品养护记录; (2)处方药销售记录; (3)中药饮片装斗复核记录;(4)药品拆零销售记录; ( 5)药品质量事故处理记录;(6)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记录;(7)不合格药品台帐; (8)首营企业审核记录; (9)首营品种审核记录;(10 )近效期药品催销记录。4企业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进货,审核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并建立合格供货档案。第二部分机构与人员5*药店法定代表人、药店负责人、药店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 条、第83 条规定的情形。6 企业负责人应为医学、药学相关专业人员7*县以上药店应当根据实际药品经营面积配备执业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