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文库1 太湖县应急救援(人防)志愿服务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参与太湖县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抢险保障工作,是太湖县人防志愿服务队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加强对志愿者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参与本志愿服务队实施的各种抢险应急活动,无偿为太湖县公共安全事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第三条应急救援(人防)志愿者由共青团太湖县委员会、县人防办、太湖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共同管理。第四条本服务队志愿者的基本条件:(一)在太湖县域内居住、工作或学习,年龄在18 至45 周岁,身体健康的公民;(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四)具备为本服务队开展的有关活动提供志愿服务所需的技能和时间;第二章服务领域与形式第五条志愿者服务领域:百度文库2 (一)人防工程应急救援抢险;(二)本行政区域内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抢险保障;(三)战时参与人民防空行动;(四)与应急工作有关的活动。第六条志愿者服务形式:(一)负责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推广;(二)负责防空防灾知识宣传;(三)负责组织自救互救专业技能的训练、演练;(四)负责组织灾情、民情的收集和上报;(五)负责组织灾民自救互救、应急避险、疏散安置;(六)负责平息谣言,维持社会秩序;(七)负责排除和控制力所能及的次身灾害;(八)负责协助配合专业救援队进行抢险救互;(九)负责协助进行救灾物品的筹集、运送和发放;(十)负责灾后居民心理咨询和疏导。第三章志愿者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志愿者的权利:(一)参加本团提供的与服务活动相关的培训;(二)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三)获得志愿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四)就志愿服务工作对本团提出意见和建议;百度文库3 (五)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赋予的其它权利。第八条志愿者的义务:(一)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管理,按照服务队的安排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二)志愿者应当保守在参与志愿活动过程中获取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它依法保护的信息;(三)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四)自觉维护本服务队志愿者的形象;(五)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第四章申请加入与退出第九条本服务队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