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质量检查制度一、婚前医学检查的质量是婚前保健的核心,必须坚持质量第一,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主检医师负责制,实行全程质量控制
二、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定)》及有关规章制度是质量标准的依据
三、检查内容与标准: 1、登记室按照相关身份证明登记,无差错发生
2、疾病诊断准确有据,病名规范有序,与异常正确区分
3、检查表书写符合要求,无缺项、涂改,辅助检查项目符合要求
4、婚检证明书写正确,项目齐全,医学指导意见科学正确
5、体检表及证明有主检医师审核、签名
6、各种登记本填写及时,正确、内容完善
7、宣记时可同时进行宣教,形式多样化,效果好
定期进行宣教效果评估,有记录
8、咨询有记录,解释准确
9、坚持无菌观念,用具消毒、污物处理合格
四、检查方法和时间
1、定期检查各种表格、登记本
2、访问婚检者采用发证前后随机口试、抽查或问卷调查方式
3、婚保科人员每天对当日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错误
当日工作完结
4、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定期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结合检查结果进行评议、分析
婚前保健业务学习、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婚保人员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婚前保健知识培训班,更新业务, 加强咨询技术交流、强化相关法律概念
二、婚保科医护人员应结合本科专业特点,定期组织学习讨论,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认真积累欲婚群体的健康和疾病资料,定期分析研究,为制定预防干预措施提供可靠数据
四、主检医师负责择期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婚育有影响的重症疾病及疑难病例进行讨论、分析,以求依据完善、诊断正确、指导适宜
五、要求婚保专业参考书齐全,学习、讨论记录资料完善
疾病管理制度一、在婚检中发现的影响婚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性传播疾病、有关精神病、生殖系统疾病、内科疾病等列为重点管理疾病
二、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
婚检医师检出疾病后应由主检医师复核,记录补充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