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周边及街头食品摊点职能部门联合监管方案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也是近几年被各级职能部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之一
县各职能部门针对校园内部、周边以及全县街头食品摊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采取短期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的原则,针对高、中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集中整治的目标各部门迅速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和督察领导小组,划片包干、责任到人,严厉打击学校教学区内、周边及街头各类食品、小吃摊点违法行为,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模式,使各类食品、小吃摊点依法经营、规范有序、安全卫生,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二、集中整治的重点对城乡各级各类学校内部及学校周边的餐饮单位、食品店和街头食品、小吃摊点开展整治
要求:一是对街头小吃划定经营区域,归群管理,并设明显标志
二是经营区域选址、设施布局、环境卫生要符合卫生管理要求
三是严禁学校教学区内和在归群管理的经营区以外摆摊设点
三、部门职责分工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地方政府领导、部门依法行政、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和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街头食品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各负其责,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职责
(一)卫生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单位、街头小吃摊点消费环节和自备水、二次供水单位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卫生监督管理,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持证情况以及是否严格执行《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并对食品原料进货,畜、禽肉类索证,生产加工过程,食品储存,餐饮具消毒,学校食堂饭菜留样以及学校自备水、二次供水的消毒和水质检测情况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止通过食源性、水源性引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负责对街头食品摊点审查发放卫生许可证,对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