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谷生物产业基地产业发展政策目录1、《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新兴产业投资贴息补助实施办法》(缺)3、《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4、《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鼓励担保机构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实施办法(试行)》5、《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级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实施意见(试行)》6、《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7、《武汉发展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文件》8、《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实施 3551 人才计划的暂行办法》9、《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实施 3551 人才计划暂行办法实施细则》10、《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推进科技人员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11、《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暂行办法》12、《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鼓励生物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1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鼓励生物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使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和创新人才聚集的主体,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武汉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步伐,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设立企业研发投入补贴专项资金,通过网上申报和专家审核,对企业研发投入予以补贴。对最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小于 5000 万元、近 3 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4%的科技企业,及对最近 1 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 5000 万元、近 3 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3%的科技企业,按照研发费用的 1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对最近 1 年主营业务收入小于 5000 万元、近 3 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5%的科技企业,及对最近 1 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 5000 万元、近 3 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4%的科技企业,按照研发费用的 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 400 万元。(二)鼓励企业建立自主创新平台。对企业申报的市级自主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