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海南省医疗机构创建人民满意医院系列活动考核评估标准注:1、本表总分 1000 分
单项分数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2、被考核医疗机构未开展相应业务的,该项不计分,总分也相应扣除(少于 1000 分),以“实际得分/实际总分”互相比较
重点要求检 查 内 容评价要点及评分标准扣分依据得分(一)推进创人民满意医院系列活动情况(110 分)1
1 加强组织领导(10 分)1
1(5 分)医疗机构是否已成立“创建人民满意医院”系列活动、“三好一满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0 分:以上任一活动未制定实施方案;2 分:以上活动制定实施方案,未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3 分:以上活动有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但未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4 分:以上活动有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有总结、整改和持续改进措施;5 分:以上活动有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有总结、整改和持续改进措施,且可操作性强
2(5 分)医疗机构是否按照“三好一满意”活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要求,认真查找医疗卫生服务和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0 分:未开展相关工作查找问题;1-3 分:采取相应的措施查找问题,通过专题座谈会、设置意见箱或其它方式了解和掌握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但无整改措施
每采取一项措施得 1 分,总得分不超过3 分;4 分:除查找问题外,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持续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但未开展实质性的整改工作;5 分:除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持续整改措施外,并开展实质性的整改工作
2 宣传教育(20分)1
1(5 分)通过现场讲座、网络视频、展览展示、媒体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学科学和医疗风险,正确择医、就医
查看记录,每采取一项措施,得 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