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机动车节能排气防治实施方案与机动车辆事件(事故)应急预案汇编机动车节能排气防治实施方案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国家进展改革委《汽车产业进展政策》(国家进展改革委 XX 年第 8 号令)、国家环保总局《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法律规范》(环发〔XX〕15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通过强化在用车污染控制,提高新车准入门槛、实施高排放车辆逐步淘汰、全面供应清洁高品质车用成品油、完善法规体系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等措施,逐步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体系,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广阔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
从提高机动车排气排放达标率,逐步过渡到明显削减单一车辆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明显降低机动车污染物在大气污染源中的排放分担率,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安全的目标
(二)具体任务
20**年 7 月 1 日起,按国家要求,全省新车注册登记与全国同步全面执行国ⅲ排放标准
珠江三角洲新车注册登记力争提前执行国 iv标准,全省逐步淘汰国ⅰ和国ⅱ以下在用营运车辆,逐步淘汰其他高排放机动车
第 1 页 共 13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年 1 月 1 日起,珠江三角洲地区逐步供应符合国ⅲ标准的车用成品油,并逐步将供应范围扩大至全省
20**年 10 月 1 日起珠江三角洲地区逐步供应符合国 iv 标准的成品油,20**年 10 月 1 日起全省范围内全部供应符合国 iv 标准的车用成品油,其中柴油含硫量控制在50ppm 以下
20**年 1 月 1 日前,珠江三角洲地区全部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