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文件遵府发〔2009〕31 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 年)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现将《遵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遵义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遵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 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 年)的通知》(黔府发〔2009〕32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遵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一)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三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城乡全体居民
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率,2009 年分别达到80%、75%、94
72%,2010 年分别达到 85%、83%、95%,2011 年分别达到90%、90%和 95%以上
2009 年基本解决中央及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和地方依法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问题
2010 年统筹解决关闭破产集体企业及其他各类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问题,参保资金筹集由地方各级政府负主要责任,企业所属同级财政补助大部分、中央补助资金调剂一部分、有部分缴费能力的企业缴纳一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调剂一部分
各级政府安排用于帮助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的补助资金可分年到位,到 2011 年底前,资金到位率达到 30%
确有困难,难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困难企业职工,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2009 年全面推开城镇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