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涂料防水工程施工工艺标准1.4.1 总则1.4.1.1 适用范围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或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主体迎水面或背水面涂涮的涂料防水层。1.4.1.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l)《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1.4.2 术语、符号1.4.2.1 术语(1)涂料防水:在基层上涂刷有机或无机防水涂料,经固化后形成有一定厚度的弹性具有防水能力的防水层涂膜。(2)有机防水涂料:主要包括反应型防水涂料、水乳型防水材料和聚合物水泥型防水涂料,固化后形成柔性防水层,用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作防水层。(3)水乳型防水涂料:水乳型防水涂料是一类以水为溶剂的挥发固化型有机防水涂料。(4)反应型防水涂料:双组分或多组分材料,按规定比例混合配制,涂刷后各组分发生交联反应,固化成膜的防水涂料,如聚氨酯防水涂料。(5)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以高分子聚合物为主要基料,加入少量无机活性粉料(如水泥、石英砂等)制成的水凝固型涂料。(6)无机防水涂料:包括水泥基、水泥渗漏结晶型防水涂料,在水泥中掺有一定数量的无机活性材料的涂料,可改善水泥固化后的物理力学性能。可用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作防水层。此类涂料不适用于变形较大或受振动部位。(7)一道防水设防:具有单独防水能力的一道防水层。(8)胎体增强材料:聚酯无纺布、化纤无纺布或玻纤无防布等纤维材料,在两层涂膜之间铺贴用以提高涂膜的抗拉强度和改善其延伸率,使涂膜具有较好的力学性能。(9)耐水性:是指防水涂料在浸水 168h 后,材料的粘结强度及砂浆抗渗性的保持率(即与浸水前的比率)。1.4.3 基本规定1.4.3.1 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分为 4 级,各级标准应符合表 1.4.3.1 的规定,涂料防水适用于防水等级1、2、3 级的明挖法地下工程防水设防。地下工程防水等级标准 表 1.4.3.11.4.3.2 涂料防水层应采用反应型、水乳型、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或水泥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其厚度应根据防水等级按表 1.4.3.2 选用。防水涂料厚度(mm) 表 1.4.3.21.4.3.3 涂料防水层所用的材料必须配套使用,所有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1.4.3.4 防水涂料为多组分材料时,配料应按配合比规定准确计量、搅拌均匀,每次配料量必须保证在规定的可操作时间内涂刷完毕,以免固化失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