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岗位责任制第一条 负责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行政办公室、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资产财务部、物资供应部、质量标准化验收督查办公室。第二条 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通报、通知,并制定具体措施,切实贯彻执行。主持制定、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第三条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和防突办公会议, 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组织制定防范处理措施。决定对重大违章人员,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四条 支持群监网、 青安岗的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督促、审议。 第五条 每月组织1 次全面安全质量大检查;组织抓好三防工作;检查各职能部门认真执行业务保安制。严格通风、瓦斯管理,按规定审阅通风瓦斯报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六条 矿内发生重大事故, 必须立即赶至矿调度室。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指挥处理事故。 第七条 按照三不放过原则, 督促分管矿长组织调查处理人身伤亡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按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组织全矿职工认真学习,从中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第八条 有计划地组织好干部、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第九条履行《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矿长的所有条款。 党委书记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委工作部、组织纪监审计部、人武部、社区中心。第二条 主持党委日常工作,开好党委工作会议,组织检查矿党委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抓好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第三条 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对矿井安全生产负教育责任是安全思想教育的第一责任者。 第四条 支持以矿长的首的生产行政指挥系统行使职权,参与矿井重大问题的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及基层组织对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安全生产指示、指令的贯彻执行情况,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定期开好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文化建设组织工作。第五条 监督各职能部室认真做好矿“六位一体”安全协管会工作,经常深入基层搜集各条线,基层党支部在安全生产中的好经验和好作法,充分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