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XX 县交通运输局职能与职责第一节 XX 县交通运输局职能根据中共 XX 市委办公室、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X 办字[2010]10 号)和中共 XX 县委、XX 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X 字[2010]10 号),设立 XX 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省、市、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运附加费、公路货运附加费等四项交通规费的收费管理职责
(三)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四)建立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完善综合运输行政运行机制
二、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的综合统计工作
(二)承担全县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负责运输市场、运输服务、车辆维修、运输场站、搬运装卸、机动车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城乡客运市场监管和有关设施规划及管理;指导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三)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负责内河水上交通管制;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治污染、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地方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事宜
(四)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审批、核准;负责全县交通国有资产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