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中小学分段分批、错时错峰开学返校工作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两个确保”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防疫情在学校扩散和暴发,确保校园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坚持科学评估
落实“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严格开展开学准备工作评估复核,坚持复核合格后方可开学
(三)坚持因地施策
按照“错时错峰”、“一地一策”、“一校一案”的原则,各地各学校要制定开学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有条不紊地做好开学工作
二、开学时间安排根据统一安排,全市普通高中三年级、初中三年级作为第一批次开学,开学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7 日
根据分区分级、错峰开学、错时返校的原则,其他学段和年级拟分两个批次开学安排
第二批次:小学五六年级、初中和普通高中其他年级、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第三批次:小学其他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及幼儿园
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开学学段和年级安排可视情况调整;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开学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后,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服务、校内午托等课后服务和校外托管机构托管服务暂缓恢复
驻高校和区直中职学校开学批次和具体时间由学校研究提出,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后按程序报自治区主管部门备案
三、工作措施(一)制定完善开学工作有关方案和制度 3 月 23 日前,各县(市、区)要制定高三年级、初三年级开学工作方案,经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各高中初中学校制定的开学工作方案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各学校要完善“两案九制”,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小学、幼儿园)、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