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海口市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总结与海口市法律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总结汇编海口市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总结海口市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总结 1999 年 4 月国家批准海南建立全国第一个生态示范省
作为海南省会城市的海口市是省政府首批批准的 6个生态示范市(县)之一,这标志着我市正式迈入生态城市建设的行列
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环保总局及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的指导帮助下,我市坚持可持续进展战略,市委市政府提出了 “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环境立市新的进展思路,把生态环境当作我市经济社会进展最具特色的资产和最大优势,正确处理好经济进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经济持续、健康和平稳进展
2000 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 133
6 亿元,经济增长 10
2%;2001 年为144
6 亿元,增长 10
4%;2024 年为 210
9 亿元,增长 10
5%;今年上半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 99
9 亿元,经济增长 13
同时,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去年底海口与琼山合并,区域面积的扩大为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和目标
近几年,我市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海口实际,积极、稳妥地推动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努力完成省下达海口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经过努力,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 编制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为了及时协调、解决我市在生态城市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推动生态环境建设的进展,2001年 7 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海口市生态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召集人,常务副市长、主管副市长任副召集人,成员由市委、人大、政协、工会及有关社会团体和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下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市环保局负责人任主任,计划局负责第 1 页 共 17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任副主任,分设农林、海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