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9 海西商品交易所合规管理规定(试行) 海商所【2011】01 号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会员单位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实现持续规范发展,根据《海西商品交易所会员暂行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等相关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交易所所有会员应当按照本规定实施合规管理
本规定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会员单位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合规,是指会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本规定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因会员单位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而使会员单位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 会员单位的合规管理应当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 9 第四条 会员单位应当树立合规经营、全员合规、合规从高层做起的理念,倡导和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培育全体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
第五条 会员单位应当制定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应当包括合规管理的目标、基本原则、机构设置及其职责,以及违规事项的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内容
第六条 会员单位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与合规管理有关的职责,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会员单位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部门和分支机构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合规性的监督管理,对本部门和分支机构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会员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当熟知与其执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准则,主动识别、控制其执业行为的合规风险,并对其执业行为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