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school GB 50099—201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2 年 1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 885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99—2011,自 2012 年 1 月 1日起实施
其中,第 4.1
2、4.1.8、6.2.24、8.1.5、8.1.6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 年 12 月 24 日 2 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2008]102 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在《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以下简称《原规范》)的基础上修订完成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 10 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场地和总平面,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安全、通行与疏散,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将适用范围扩展为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新 建、改 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不 适用于中等师 范和幼 儿 师 范学校的建设; 2 适应 教育 部自 2007 年底 起 陆 续 颁 布 的小学、初 中、高中全部课 程的新 课 程标准,对学校设计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