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工试验比重试验 7 比重试验 7 .1 一般规定 7.1.1 按照土粒粒径可分别用下列方法进行比重测定: 1 粒径小于5mm 的土,用比重瓶法进行; 2 粒径不小于5mm 的土,且其中粒径大于20mm 的颗粒含量小于10%时,应用浮称法;粒径大于20mm 的颗粒含量不小于10%时,应用虹吸筒法
7.1.2 一般土粒的比重应用纯水测定;对含有易溶盐、亲水性胶体或有机质的土,应用煤油等中性液体替代纯水测定
7 .2 比重瓶法 7.2.1 本试验所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比重瓶:容量100mL 或50mL,分长颈和短颈两种; 2 天平:称量200g,分度值0.001g; 3 恒温水槽:最大允许误差应为±1℃; 4 砂浴:应能调节温度; 5 真空抽气设备:真空度-98kPa; 6 温度计:测量范围0℃~50℃,分度值0.5℃; 7 筛:孔径5mm; 8 其他:烘箱、纯水、中性液体、漏斗、滴管
7.2.2 比重瓶的校准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将比重瓶洗净,烘干,称量两次,准确至0.001g
取其算术平均值,其最大允许平均差值应为±0.002g
2 将煮沸并冷却的纯水注入比重瓶,对长颈比重瓶,达到刻度为止
对短颈比重瓶,注满水,塞紧瓶塞,多余水自瓶塞毛细管中溢出
移比重瓶入恒温水槽
待瓶内水温稳定后,将瓶取出,擦干外壁的水,称瓶、水总质量,准确至0.001g
测定两次,取其算术平均值,其最大允许平行差值应为±0.002g
3 将恒温水槽水温以5℃级差调节,逐级测定不同温度下的瓶、水总质量
4 以瓶、水总质量为横坐标,温度为纵坐标,绘制瓶、水总质量与温度的关系曲线
7.2.3 比重瓶法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将比重瓶烘干
当使用100mL 比重瓶时,应称粒径小于5mm 的烘干土15g 装入;当使用50mL 比重瓶时,应称粒径小于5mm 的烘干土12g 装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