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与环境院工会工作计划书汇编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为深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根据省环保厅关于《省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深化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科学进展观,全力实施《环境保护法》
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属地管理为原则,通过实施“划分网格、责任到人、明确任务”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环境监管机制,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法律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有效维护环境安全,提升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在市政府一级网格监管指导下,以县、乡镇、开发园区、村、社区为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
建立县政府、环保局及相关职能部门为二级网格监管责任主体,开发园区管委会、镇(乡)为三级网格监管责任主体,行政村和社区为四级网格监管责任主体,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达到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的目的
第 1 页 共 10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在全县范围内建设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行县、乡、村三级管理,县政府负责组织、讨论制定全县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和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启动运行,并督导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和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职责
(一)网格划分1、二级网格县行政区域为二级监管网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