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统计局局长邢涛同志在统计会议上的发言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统计工作被赋予了崭新的历史使命,也背负起更多的担当和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统计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中办国办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国务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修订《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十九大明确提出“完善统计体制”,将统计工作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的有力见证,既充分肯定了统计工作的重要作用,又进一步明确了统计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为统计改革发展指出了一条光明之路
如何才能充分更好发挥统计的职能作用
现结合基层统计法制建设情况,说一下不成熟的看法
一、基层统计法制工作现状
当前,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基层统计法制建设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统计执法检查基础设备匮乏
基层统计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方面的经费投入较少
当前基层统计部门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时,缺少行政执法仪、录音录像和专业执法车辆等必要的执法装备,在执法时主要是依靠执法人员现场问询、查阅资料、实地查证等办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手段相对落后,离现代行政执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2、统计执法力量薄弱,缺少专职法规人员
目前,县级统计机构从事法规业务的人员,一般是兼职,在承担统计法制工作的同时,还要承担其他业务工作;而乡镇或企业等基层统计人员由于岗位经常变动,人员难以固定下来,统计法治工作的延续性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3、基层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作为基层统计部门的执法人员,不仅要了解统计执法流程,掌握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还要熟悉统计调查制度、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