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 知识产权及法律保护(公需课程)作业 说明: 初级职称学员“公需课作业”为 1 -8 题; 中、高级职称学员“公需课作业”为 7 -1 0 题; 所有学员均需按要求提交“公需课作业”。 作业提交时间:以网站通知为准。 1 . 知识产权与其他私法上的权利相比有什么特点? 答:知识产权是多种民事权利中的一种,与其它民事权利相比,它有一些不同的特征 (一)权利客体的无形性 知识产权客体是非物质化的劳动产品,即信息类无体物。它的存在不具有一定的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没有一定的质量,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实在的具体控制,而是表现为认识和利用。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决定了侵权赔偿计算、转让价款计算的特殊性,这些价值的定量问题要远比有形财产的相关问题复杂得多。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是知识产权的最基本特征,它是探索一切知识产权问题的出发点。 (二)权利内 容 的双 重 性 法权利有四 个 要素 :主 体、客体、内 容 和目 的。根 据 权利的目 的,可 把 民事权利分 为精神 权利和经 济 权利。大 多数 知识产权的权利内 容 中既 有精 神 权利,也 有经 济 权利,这与有形财产权一般 主 要体现经 济 权利内 容 有明显 的不同。知识产权精 神 权利主 要体现在两 个 方 面 :第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追 求精 神 利益 ,如 署 名 、获 得荣 誉 奖 等 ;第 二,当 知识产权权利人同时也 是成 果 完 成 人时,其完 成 人身 份 是不能 改 变 的,既 使 知识产权经 过 多次 转让,完 成 人的身 份 也 不能 发生 变 化。知识产权理 论 上来 说也 是一种财产权,它的经 济 权利内 容 必 然 是不可缺 少 的,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 权利的行 使 ,可 获 得相应 的经 济 利益 ,知识产权的经 济 权利可以转让、继承 。 (三 )权利的依 法认定性 知识产权因 国 家 的主 管 机 关依 法确 认或 授 予 而产生 ,这是由 于 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所决定的。纯 粹 无形财产没有形体,不占据 空间,所有人不能 实际 控制,客观 上可 以由 多人使 用,所以知识产权专有性必 须 通过 法律确 认。知识产权权利人要想 正 常 的按照 自 己 的意 愿行 使 无形财产的占有、使 用、收 益 和处 分 的权能 ,一般 需要法律的特别 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