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考察的实施办法各镇党委,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东安科技园区党委、县各部委办局,县各委办局党组(党工委),县各群团组织,县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励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如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根据东委[2007]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考察奖惩激励的实施意见(暂行)》文件的总体要求,就2008年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考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以工作实绩为核心,以量化考核为突破,以现代化信息处理技术为依托,坚持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形成求真务实,争创一流的良好导向,推动如东经济社会更高更实、更好更快发展
二、考核对象各镇,如东经济开发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旅游开发区)、东安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区),县委、县政府各部委办局,县纪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县政协内设工作机构,县各群团组织(不含不驻会班子成员)等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考核分正职领导干部和副职领导干部两个层次
三、考核方法与权重(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领导班子考核总分为100分
考核要素主要分工作实绩、1民主测评、分类评议、领导评价四个方面,权重为:工作实绩占50分,民主测评占25分,分类评议占10分、领导评价15分
1、工作实绩(50分)根据县委、县政府对镇、区及县级机关年度整体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得分折算计分
其中:镇、区以经济工作百分考核得分折算计分,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法治建设等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一律按40分的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