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0842 班抠题委员会提供 1 国 际 贸 易 实 务 期 末 考 试 复 习 资 料 第一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订 1 、交易磋商的形式 交易磋商在形式上可分为口头磋商和书面磋商两种,口头磋商比较适合谈判内容复杂、设计问题多的交易,多数商品的成交是通过书面磋商方式达成的。 2 、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 买卖双方交易磋商的程序可概括为以下 4 个环节,即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其中,只有发盘和接受是每笔交易必不可少的。 3 。、发盘(名词解释) 发盘又称发价,是这交易的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受盘人)提出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的各项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意按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行为。 4 、接受(名词解释) 接受,是指受盘人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同意对方提出的条件,愿意与对方达成交易并及时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出来,这在法律上称作承诺。 5 、构成发盘的条件(简答题) (1 )发盘要有特定的受盘人 (2 )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明确 (3 )表明发盘人受其约束 6 、发盘的撤回 发盘发出之后,在其达到受约人之前,发盘人可以改变主意将其撤回。根据《公约》的规定,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如果撤回的通知在发盘到达受盘人之前或与发盘同时到达国贸0842 班抠题委员会提供 2 受盘人。 7、发盘的撤销 发盘的撤销不同于撤回,是指发盘送达受盘人后,即已生效后,发盘人再取消该发盘、解除其效力的行为。 8、构成接受的条件(简答题) (1)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作出 (2)接受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相符 (3)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以某种方式表示出来 (4)接受必须在有效期内作出 9、逾期接受 对于逾期接受,发盘人不受其约束,不具有法律效力;在逾期接受的情况下,决定该接受是否有效的主动权在发盘人处;《公约》规定,口头发盘须立即接受合同方能成立;《公约》规定,接受得予撤回,如果撤回的通知于接受原发盘应生效之前或同时送达发盘人。 第二章 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1、《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协会为解释 CIF 合同而制定的,该规则只解释了一种贸易术语,即CIF 术语,这一规则主要说明 CIF 买卖合同的性 质 和 特 点 。 2、有关 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 例 中 ,国际商 会的通则是包 括 内容最 多 、使 用 范 围 最 广 的和 影 响 最大 的。 3、重 要的贸易术语: (一)FO B (装 运 港 船 上 交 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