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补充定额标准(试行)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二〇一四年三月关于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补充定额标准 编制情况的说明 《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补充定额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省定额标准》),是根据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与造价实际,以及多次调研、讨论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形成的意见,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补充与完善
《省定额标准》的总体构架与基本内容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保持一致,《省定额标准》针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予以补充与完善的地方主要为: (1)增补了部分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经常遇到,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缺少的定额子目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原有定额子目全部保留且及其消耗量未做调整
(2)增补预算定额子目中,涉及新增机械台班名目的,一并增补相应机械台班费定额
(3)预算编制规定中,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人工预算单价计算方法,调整了人工预算单价;规定了材料二次搬运的计取情形与方法;规定了主要材料超运距费的计取方式与计取标准;优化了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工程监理费计费基数的最低档;明确了竣工测量费的费用 来 源
(4)根据《土地整治 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 》(2013),在 预算定额章 节前 列 出 了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注 : 凡 在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1年 )》基础 上 做补充的,以(B)来 表 示 ,B为“补”的汉 语 拼 音 的首 字 母
凡 在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1年 )》基础 上 做修 改 的,以(G)来 表 示 ,G为“改 ”的汉 语 拼 音 的首 字 母
2 总 目 录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湖南省补充定额标准(试行)…………………(3 ) 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