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糖尿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规范(试行) 为贯彻实施浙江省政府“健康浙江”发展战略和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精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规范和指导糖尿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参照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 年版)》“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特制订本工作规范
一、工作目标 (一)以城乡社区(街道、乡镇)为单位,常住人口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 95%以上,血糖知晓率达到 30%,以上
(二)35 岁以上常住人口管理率达到 60%以上
(三)糖尿病患者发现率城市达到 2
0%以上,农村达到 1
5%以上;发现的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 9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 60%以上;药物治疗率达到 60%以上,血糖控制率达到30%以上
(四)心脑血管急性事件发生率逐年下降
二、人群分类管理 管理人群分为一般人群、糖尿病高危人群与患病人群三类
(一)不同人群的识别和检出 1.健康体检:结合社区诊断、基线调查及居民健康体检、就业体检和职工体检等途径,识别高危人群,检出糖尿病患者,特别是无症状糖尿病患者
2.机会性筛查:通过日常诊疗、社区内巡回医疗、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家庭访视等识别高危人群,发现或确诊糖尿病患者
3.重点人群筛查:通过社区登记高危人群的随访监测,早期发现和确诊糖尿病患者
糖屎病诊断与分型见附件 1,糖尿病高危人群判定标准见附件 2
(二)一般人群管理 1.以年龄 35 周岁及以上的常住人口为重点; 2.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3.开展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动态掌握一般人群健康信息,至少每两年测量 l 次空腹血糖
(三)高危人群管理 1.对发现的高危人群进行登记造册
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高危人群信息库,进行定期随访和管理; 2.利用社区门诊、上门随访等,给予个体化的生活方式指导,开具“糖尿病健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