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海上事故理论概述 轮机工程学院 姓名:陈路 学号:2220111056 2012/5/6 - 2 - 海上事故理论概述 海上交通事故从广义上说是指与海事有关的事故,狭义上来说就是在水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海上事故的定义是指船舶或海上结构物在航行、停泊以及修理期间所发生的海损事故,如碰撞、触损、浪损、触礁、搁浅、火灾/爆炸、风灾、自沉及其他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海上交通事故有很多它自己的独特的性质 1
随机性和突发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随机性和突发性,表现为不可能准确预测水上交通事故于何时、何水域、何种条件下发生
从统计角度看,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服从统计规律,即发生的可能性可以用概率值来表示,在若干次水上交通行为中,事故一定会发生概率值所表示的次数,但具体在哪次水上交通行为中事故可能发生却无法确定
水上交通事故后果的严重性也表现出随机性
同样的条件同样的原因下,事故产生的后果可能大,也可能小,有偶然性决定
规律性和周期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强烈的规律性和周期性春节期间是客运高峰,客流量猛增,客运船舶繁忙,这一时期的水上交通事故也呈现上升趋势;凌晨驾驶人员疲劳精神状态易于松弛,一天24 小时中这一时段事故发生率也相对较高;近岸交通密集处、水道弯大流急处也是事故易发生区域;恶劣天气如大风、浓雾等环境下发生的事故比例也比其他环境要高得多
因果性和不可避免性:任何一件水上交通事故都不是平白无故发生的,而是引发的
引发事故的原因既有环境因素,又有船舶因素;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的因素
有些事故可能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水上交通事故同样具有强烈的因果性,涉及到人,水上交通事故也就不可能完全杜绝的主要体现在事故的引发原因的多样性方面特别是人的因素方面
因为人作为船舶系统中的重要一环,最为复杂,难以避免不犯错误,因而水上交通是也就不可能完全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