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俱乐部章程镇江新区旭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体育俱乐部名称:镇江新区旭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尚。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爱好和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增强青少年体质〜并向其传授体育运动技能〜发现、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开展和推广群众体育项目〜提高新区人民健身意识。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镇江新区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镇江新社会发展局。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江苏省镇江新区东丰路 5 号。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镇江新区旭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三万元元,出资者:镇江新区实验小学〜金额:30000.00元。〔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1,一,开展武术、跆拳道、网球、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田径为主〜体育舞蹈、棋类为辅的体育运动项目。根据条件逐步扩展体育运动项目。,二,负责培训各类体育运动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开展体育咨询、交流和绍织体育竞赛等活动。,三,组织会员参加全国、省、市级体育比赛〜选拔和推荐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 7 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理事每届任期 4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或副校长、副所长、副主任等,及财务负责人,,七,罢免、增补理事,,八,内部机构的设臵,,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2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 2 次会议〔至少两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