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辆承包合同纠纷篇一:客运车辆承包经营合同民勤县汽车运输公司客运车辆经营管理合同甲 方:民勤县汽车运输公司乙 方: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驾驶证号:从业资格证号:联系电话: 1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客运班车公司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管理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客运班车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经营管理方式甲方对乙方进行经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自己全额出资购臵的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客运车辆以及营运线路承包给乙方经营,由甲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售票、统一结算、统一投保(五统一)按公车公营的运营模式管理
乙方承包甲方车辆及营运线路从事客运班线营运,应遵章守法,自负盈亏,安全行驶,优质服务,诚信经营
第二条:承包经营者及车辆1
乙方必须是经甲方公开竞聘被聘用后的合格驾驶员,乙方须另聘驾驶员的,由甲方对所聘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乙方与被聘方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公证,报甲方备案
车型: 车 号:车架号: 发 动机 号:颜色: 车辆登记日期:3
车辆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 日
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 月日至年 月日止
经营期限届满,车辆下线或报废,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四条:收费项目和标准1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押金和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壹拾伍万元(其中:安全风险抵押金叁万元;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壹拾贰万元) ,该押金不计利息
经营期限内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车辆折旧及税金元
乙方需在每月 30 日前缴清当月费用, 每逾一日加收欠款总额 1%的滞纳金,管理费标准甲方有权在上年度缴费标准基础上适度调整,其他税费政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车辆承包期内,车辆的所有权及线路的管理权属甲方,乙方只享有承包经营权
待本经营期满后,乙方交纳的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由甲方一次性转为车辆折旧款
同时,经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