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纪委监察局干部职工绩效差异化考评意见与纪委监察局度领导班子运行情况报告汇编纪委监察局干部职工绩效差异化考评意见一、考评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实绩、激励先进”的原则,做到考评客观、全面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制造性,深化推动业务能力建设,营造创先争优的氛围,根据“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考评对象 各纪工委、委(局)各科室干部职工。 三、考评内容及办法 突出“三考”(即考勤、考试、考评),汇总个人绩效考评成绩,结合全县的考核等次,形成单位内部到岗到人的绩效奖励差异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评选出优秀干部职工,兑现绩效奖励工资。 (一)考勤。 1、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 (1)实行签到制。严格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每天上下班前应到办公室签到,上班超过 5 分钟未签到者视为迟到,下班早于 10分钟签到者视为早退。无正当理由,超过 1 小时未签到者按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累计达 6 次者,记旷工 1 天。 (3)“考勤签到表”每天由本人如实填写。未能签到者,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由办公室注明不能签到原因。 (4)办公室负责人将每月的“考勤签到表”汇总后交主管领导批阅,作为月差异化考核依据。 第 1 页 共 11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工作时间不得随意脱离岗位,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 (6)机关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学习、劳动等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7)领导干部根据工作分工参会,无故不参会、误会或让他人代会,造成工作失误或被通报的,年终不得评优。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根据《县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办法》(青党办发〔XX〕3 号)文件规定执行。 (1)凡请假者,须提前 3 天填写《请假单》,副科级以上干部请假 1 天以上的(出县),由纪委书记批准,并报组织部备案;副科级以上干部请假 1 天以上的(县内),由分管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备案。一般干部请假 1 天以上 3 天以内的,经科室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备案;请假 3 天以上的由纪委书记批准。临时外出的,由科室领导同意,报办公室备案;凡不经批准外出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2)符合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婚丧假、产假、探亲假期间的人员,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填写《请假单》,交办公室备案,不影响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二)考试。 1、考试人员:除委局领导班子外,全体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