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 课程代码:06086 第一章:绪论 1、监理的概念: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立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2、监理的性质:a
科学性:监理的科学性体现为其工作的内涵是为工程管理和工程技术提供知识的服务
公正性:是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一方,它还应当成为建设单位与承建商之间的公正的第三方
独立性 3、监理的原则:(1)监理工作以委托监理合同为依据,实施 监理前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2)建设工程监理应该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3)监理工作应“公正,独立,自主”的开展,维护建设方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4)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5)被监理单位必须接受监理
(6)严格质量保证体系,凡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工程项目,都应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4、工程建设监理管理相关的基本制度:(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域内开工
因故布恩那个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2)从业资格与资质制(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4)合同管理制(5)安全生产责任制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开工
(6)工程质量责任制(7)工程质量保修制(8)工程竣工验收制(9)建设工程质量备案制(10)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11)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12)工程设计审查制 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任务: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就是控制工程项目目标,也就是控制经过科学地规划所确定的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