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小区电动车充电桩(管理站)委托管理协议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法规。本着平等合作、 双方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就甲方辖区内配备的小区电动车充电管理站项目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方式:1、甲方根据选定的位置,协助厂家为辖区范围内指定的小区免费提供电动车充电设备、安装,乙方负责充电管理站的后期维护(维护内容详见附件 1)及日常经营。2、安装地址:甲方辖区范围内XX 小区个,XX 小区个⋯⋯⋯⋯⋯3、合作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管理年。4、费用: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台充电桩提供维护工作,期间产生的电费由乙方交纳, 电费单价不高于元/度。所产生的收益由乙方用于充电桩管理站的正常维护及充电桩电费的支出。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提供安装智能电动车充电设备。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设备包含主机、充电端、电缆等。 (使用中所需数量可按照实际需要配置)2、指定充电桩安装小区及数量。3、跟进厂家将智能电动车的充电设备运达并安装到位,甲乙双方验收交付使用。2 / 84、督促厂家做好设备的安装工作,在使用过程中维保期内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厂家维修。 若设施设备自身缺陷原因导致设施设备损坏或报废及时联系厂家进行更换调试。5、跟进维保期内厂家维修进度。6、监督乙方对充电管理站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7、协助厂家为乙方提供充电设备的使用说明、警示标识及其他资料。8、为充电桩管理站配备消防设施及雨棚。9、确保充电桩安装到位后,确保计费方式的安全性。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协助甲方做好充电设备安装所需电源及电表计量器的安装。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各类使用说明书及其他维护充电设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充电设施设备,确保充电桩正常使用,延长设备的使用年限。3、负责充电桩安装后的维护工作及维保期后的维护工作。4、维保期内,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递交甲方(厂家)修复,如因厂家未及时修复造成使用人的损失,乙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5、定期巡查充电桩的使用情况,每周至少检查1 次。6、设施设备被人为恶意破坏的维修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维修方案。7、充电管理站所需电费的交纳及经营费用的收支。8、充电设备安装到位后,根据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及警示标识做好相应的标识信息(包括设备铭牌和安全警示标识)张贴工作。9、确保甲方指定小区内的安装位置在可监控范围之内,设备不被恶意破坏。四、免责内容3 / 81、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