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意见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总结汇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具体内容和辩证关系,促进党组和纪检组仔细履行职责,深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主要是建立健全“三个体系”,一是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二是突出纪律监督责任,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三是以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 三、责任内容 (一)党组主体责任 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的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 (1)统筹谋划部署。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民政工作总体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第 1 页 共 8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完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解决工作推动中存在的问题。依据责任分工,调度督促各职能股室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3)选好管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沟通,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4)深化作风建设。以落实“八项规定”为重点,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大兴“求实、务实、朴实”之风,积极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务实型、创新型、廉洁型”民政建设,不断巩固和进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5)维护群众权益。深化开展“正风肃纪”、“还利于民”等专项行动。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民生项目建设的执法监察和纠风治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