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生产秩序,使我厂在企业管理方面,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为严肃厂规厂纪,特制定以下规定,望全厂职工认真自觉遵守
1 、保证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车间、科室负责人要求提前十分钟上岗,工人、科室行政人员提前五分钟上岗,按正点时间、迟到、早退 1 0分钟以内者,罚款 1 0 元
超出 1 0 分钟,不足 2 小时按半天事假罚款,超出 2小时 3 小时以内算为半天事假
3 小时以上算为旷工
2 、坚持请假制度,车间、科室可批准一天,一天以上报分管副厂长、经厂长批准
旷工半天扣(技能工资+工龄费)/2 2 天,扣当月岗位工资、奖金,(生产人员扣本人所在车间的平均奖金),加罚 5 0 元
3 、工作时间严禁串岗、乱岗、聚众谈天、玩耍,每发现一次扣款 2 0 元,不服从者,加倍罚款
工作时间不准睡觉、不准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等,违者每次罚款 5 0 元
工作时间内不准擅自离岗外出;干私活及为外单位加工工件,违者每次罚款 2 0 0 元,其离岗外出、干私活等时间,按旷工计算,不满1 小时的按 1 小时计
预备钟内不准在厂内吃饭,违者每次罚款 1 0 元
上班时间不准吃饭或吃零食,违者罚款 5 0 元
厂区内不准赌博,违者罚款 2 0 0 元,情节严重交司法部门处理
4 、严禁工作时间酗酒、闹事、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者,除每次罚款 1 0 0 -2 0 0 元外,并立即停职检查,检查期间每天发给1 0 元生活费
检查时间,视检查情况决定
骂人者,扣 2 0 元
5 、上班时间不准穿裤头、背带背心、拖鞋,不准穿裙子和高跟鞋,违者,除罚款 1 0 元外,必须回家更衣,更衣期间按事假处理,不服从,不准上班,按旷工处理
6 、为保证有较舒适的生产环境,必须坚持文明生产,生产和管理部门均应保持安全、卫生,按划分卫生区域,每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