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流程图 提交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以下村民代表全程监督) 报乡镇主管部门审批 提出招标方案 管理机构备案 编制招标文件 管理机构备案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预审投标人资料管理机构核准 发售招标文件 编制标底价格 召开标前会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同时收取投标保证金) 开标 评标 管理机构全程监督 定标 乡镇、村政务公开栏公示 签订合同 管理机构备案 竣工验收 资金结算(留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纪律 一、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实行阳光操作,禁止任何形式的暗箱操作行为。 二、评委一律实行回避制度,不得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按标准进行评标,不得泄露有关资料。 三、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及工作人员应中断与外界通信等方面的联系。 四、投标人(竞买人)要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损害采购人、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参加招标(竞买)会人员要自学维护会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和无理取闹。 六、招标投标(竞买)双方人员应当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同田乡关于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规范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售、拍卖等处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现就村集体资产处置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 处置范围 1 、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农田、水面、滩涂、林地、树木、圩堤(埂)等; 2 、村组有权对外招标建设的排涝站、自来水设施、水利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等; 3 、房屋、校舍、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租赁、出售、投资、入股等; 4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5 、其它应该纳入集体处置(金额在 1 5 0 0 元以上)的项目。 二、招标程序 1 、村委会拟定处置方案。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由村委会集体研究,拿出初步处置意见,交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2 、会议讨论决定。对村委会提出的处置意见,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并由参会的代表签字认可。参会的村民代表总数必须达到村民总数或村民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人数占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获得通过。 3 、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处置方案要及时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一是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