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7 地球化学调查野外验收要求 一、适用范围 地球化学调查野外验收,包括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和矿产地球化学调查两类区域地球化学调查,简称区域化探,系指1:20万~1:50万比例尺化探工作,属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范畴;矿产地球化学调查,即中大比例尺化探工作,系指地球化学普查(1:5万~1:2.5万,简称普查化探)和地球化学详查(1:1万~1:5千,简称详查化探),属矿产地质调查范畴 二、验收依据与技术标准 1.设计书、合同书等 2.地球化学勘查规范 比例尺1:200000(DZ/T 0167-1995)、地球化学普查规范 比例尺1:50000(DZ/T 0011-91)、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范(DZ/T 0145-94)、地球化学勘查术语(GB/T 14496-93)、地球化学勘查技术符号(GB/T 14839-93)、其他有关规范、规定和技术要求 三、 验收要求 对设计总体实施状况、野外工作质量、野外原始资料及野外质量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重点是野外工作质量与野外原始资料 四、验收内容 (一)区域地球化学调查 1、设计总体实施状况 ①野外工作整体完成情况,主要指工作部署、工作进度、进展,包括野外采样及样品处理、资料整理、异常检查工作等,其中野外采样包括实际采样布局及在可采范围内是否出现空白区,异常检查是否达到三级查证目的等;②技术方法,主要指采样介质、采样部位、采样粒度和采样密度等,包括特殊景观或特殊地貌采样方法等;③实物工作量,包括区域化探样品数、实际控制面积、异常查证及有关剖面性、试验性工作等;④野外质量检查结果,包括野外原始资料检查与野外质量三级检查结果;⑤其他有关设计或技术规范执行情况;⑥经费使用;⑦取得成果,主要指异常查证等;⑧野外工作阶段总结 2、野外工作质量 ①采样点位到位;②采样部位,采样物质,采样代表性(采样组合)及排除干扰物等 ③定点、定点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