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
地表水环境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级保护区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目共计 109 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 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 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999 相比,本标准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增加了总氮一项指标,删除了基本要求和亚硝酸盐、非离子氨及凯氏氮三项指标,将硫锰调整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修订了 PH、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铅、粪大肠菌群7 个项目的标准值,增水源地特定项目40 项
本标准删除了湖泊水库特定项目标准值
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本标准对地表水各类水域进行监督管理
域相连的地表水河口水域根据水环境功能按本标准相应类别 标准值进行管理,近 海 水功能区水域根据使用功能按《海 水水质标准》相应类别 标一渔 业 水域按《渔 业 水质标准》进行管理,处 理后 的城 市 污水及与 城 市 污水水质相近 的工业 废 水用于农 田 灌 溉 用水的水质按《农 田 灌 溉 水质标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83) 为首 次 发 布 ,1988 年 为第 一次 修订,1999 年 为第 二 次 修订,